IPO申報企業上發審會需要先過信息披露質量檢查關。記者昨天從投行處獲悉,證監會本周三向各發行人以及保薦機構下發通知,近日將向擬IPO企業在上發審會前進行信息質量抽查,抽查範圍主要是處於預披露和初審階段的擬IPO企業。
  京華時報記者敖曉波京華時報漫畫謝瑤
  上會前須參加抽查
  為督促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質量,嚴厲打擊虛假信息披露、欺詐上市等違法違規行為,證監會23日向各發行人、保薦機構等下發《關於組織對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進行抽查的通知》。通知顯示,對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,將在上發審會前對發行人信息披露質量進行抽查。
  據瞭解,抽查將通過審閱申報材料及工作底稿,並以抽樣的方式進行現場檢查,從而核實和印證中介機構是否就發行人信息披露質量履職盡責。其中,IPO財務專項檢查時已抽查過的40家企業,不再納入抽取範圍。
  四情形直接被抽查
  據瞭解,若審核過程中發現在審企業所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,或者中介機構盡職履責情況存在重大疑問的,審核部門可以直接將其列為抽查對象。
  通知還首次明確,抽查結束後,如發現存在一般性問題的,將通過約談提醒、下發反饋意見函等方式督促其在後續工作中予以改進。情節較重的,將由證監會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採取監管談話、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。經過抽查發現明確違法違規線索的,將移送稽查部門進一步查實查證,涉及犯罪的,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。
  ■點評
  僅有抽查是不夠的
  知名財經評論員皮海洲表示,對於一些試圖造假而達到矇混過關的企業,僅僅有抽查是不夠的。例如此前證監會開展“史上最嚴格的財務檢查”之後,今年IPO開閘後上市的第一批48家新公司中,一季度業績變臉的公司就達到17家之多。因此,對於首發IPO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把關,絕對不能停留在抽查層面上,而應該進行全面檢查,並且作為發審環節的一個最重要檢查內容。  (原標題:企業上會先抽查信披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c51ocrn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